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电瓶车采购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万隆-MYS2018-004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三、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电瓶车 |
5 |
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39 |
四、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前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其余证明资料或文件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其投标文件退回。
以上资质审核所需资料请按顺序单独密封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价中标法。
六、拟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前往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七、开标地点: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2000元,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点前到账,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青湖支行
帐 号:1962 0216 0735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明月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5-35181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联 系 人: 徐杰
电 话:0795-3993805
十、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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